招标信息

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0

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组件采购,招标人为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框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1、项目信息:

1.1招标人: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组件采购

1.4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项目需求单位自有资金

1.5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阳江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包数量根据《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5年工程物资采购管控策略》专项采购的标包划分原则,“相同单位同一品类的物资需求,应尽量划分在同一标的中”,本次采购为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EPC+O项目)专项采购,综合供货需求、后续运行维护需要以及工程项目发包人对光伏组件白名单要求,因此本次招标采购只设1个标包,具体如下:

序号

物资类别

标的物名称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容量(兆瓦)

标包数量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元/瓦)

投标保证金

1

光伏组件

N型光伏组件

7164

89.5458

1

100%

7164

0.80

5万元

2.3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型号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

品牌库要求

1

N型光伏组件

单晶

W

0.8

协鑫、晶澳、正泰

备注:(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含税含运输)的设置原则为需求单位经市场调研提供,最终报价(含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本项目因“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 EPC+O”招标文件规定,光伏组件需使用“协鑫、晶澳、正泰”品牌组件。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为:

通用资格:

(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3)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或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

(4)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和《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及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说明:须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或截图页面)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明:须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或截图页面)

(7)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商务资格: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②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③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获得本项目(阳春市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镇创新示范建设工程)代理资格,且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30止,(登录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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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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