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城建管护有限公司挖掘机、农用车等机械租赁服务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2024-11-20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挖掘机、农用车等机械租赁服务采购(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服务类
预算金额:195万元
采购需求:挖掘机、农用车等机械租赁服务采购(第三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上一季度或上一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前6个月任一月份(不含开标日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范本),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上一季度或上一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前6个月任一月份(不含开标日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5、投标人未出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6、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7、廉洁承诺: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8、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
9、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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