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阳邮区中心车辆保养类油品供应商采购公告

2024-11-20
1、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车辆保养类油品供应商一家,供货期一年,预算:36.6万元(据实结算)。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人在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填报,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清单),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润滑油脂或化工产品(除专项)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交企业关联关系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核查,并留存相关核查资料。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信息表,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文件费5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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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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