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输煤系统除尘器、干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0

1. 招标条件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输煤系统除尘器、干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海门发电公司。

2.2 规模: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8+2(月)。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华能广东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输煤系统除尘器、干雾抑尘系统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采购一批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输煤系统除尘器、干雾抑尘系统设备及附件,包括25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和5套干雾抑尘系统设备。每台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离心风机、空压机、电动控制箱等;每套干雾抑尘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干雾主机、储气罐、增压水泵、水气分配器、连接管线、万向节总成、阀门、电控箱等。详见相关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华能海门发电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开始交货,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内火电项目输煤系统除尘器或干雾抑尘系统设备合同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人(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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