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市板芙医院门诊分诊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门诊分诊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概况:针对中山市板芙医院实际情况,为医院设计一套全新的多媒体医疗导引系统软件。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门诊分诊系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其他:无

服务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产品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证书或身份证)(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私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线上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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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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