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预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11-181、项目编号:Y(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预留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 (万元)
5、最高限价:52 (万元)
6、采购需求: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预留项目监理项目包含以下三个内容:
①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渠顶管理通道完善堤坡工程项目,
②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渠顶管理通道完善路面项目,
③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进口段渠道清淤维护工程。
这三个项目所有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含施工用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工作的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的监理工作。
项目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监 |
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监理员(最低要求) |
1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渠顶管理通道完善堤坡工程 |
1人 |
1人 |
2人 |
2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渠顶管理通道完善路面项目 |
1人 |
2人 |
|
3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进口段渠道清淤维护工程 |
1人 |
2人 |
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其中含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
(4)在经验、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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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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