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玫瑰一街10kV电力支线完善及米兰街以南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20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玫瑰一街10kV电力支线完善及米兰街以南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4]29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师本级资金,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

玫瑰街(春香街-八钢路)段新建10kV电力支线(排管)及配套新建1台2进6出环网柜:玫瑰一街(春香街-八钢路)段新建10kV电力支线(排管),及配套新建2台2进6出环网柜:雪莲街(春香街-八钢路)段新建10kV电力支线(排管),及配套新建1台2进6出环网柜:米兰街以南区域区域新建4台2进4出环网柜;以及工业园区内4处电力设施改迁(影响交通及安全)。本工程在现状道路上实施,工程设计内容仅包括10KV电路及配套电力设施,不含其他市政管网设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E6612004005240197001001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玫瑰一街10kV电力支线完善及米兰街以南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图纸变更内容、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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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10KV及以上电力施工类似业绩(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0 日00:00:00至2024年 11  月 26 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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