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24年八楼会议室高清显示屏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0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 本项目接受主要产品(高清LED 显示屏)制造商(原厂)或代理商应答,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2)一个制造商(原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产品制造商(原厂)参加磋商;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制造商(原厂)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否则其响应均被否决。
5.3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4 供应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6 未列入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及衡阳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衡阳市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5.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10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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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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