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sCMOS相机、连续光纤激光器及手持式辐射探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01.项目编号:GZ
2.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sCMOS相机、连续光纤激光器及手持式辐射探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8万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详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标的数量:详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sCMOS相机 |
4套 |
40万元 |
2 |
连续光纤激光器 |
1套 |
30万元 |
3 |
手持式辐射探测仪 |
1套 |
28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包1:sCMOS相机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包2:连续光纤激光器和采购包3:手持式辐射探测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响应报价。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采购包3: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响应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且响应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提供响应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原产地证明等其中之一);(适用于采购包2和采购包3)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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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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