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C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租赁服务 (二次)

租赁20台笔记本电脑。所供笔记本电脑符合国家标准。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和上门回收工作,并免费提供维保以及使用过程当中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技术支持采用:电话、WEB、E-mail等形式。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自合同约定时间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供应商应符合以下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7.向采购代理机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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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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