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2024年度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2024-11-21项目号:CQS
项目名称: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2024年度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172,400.00元
最高限价:13,172,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及基础支撑运维服务 | 11,377,4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等保测评及安全服务 | 1,795,0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采购包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包2:本采购包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采用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
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1%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6%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6%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采用联合体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
联合体成员中(含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属于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1%,其中属于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6%,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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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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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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