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移动基站及对讲机采购(第六批次)招标公告
2024-11-21标段 1
标段编号: | Zp3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移动基站及对讲机采购(第六批次)(一标段:移动基站)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8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9.5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2招标范围:按照昆明排水公司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安排,本次招标共计采购移动基站16台套。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验收,并提供货物的附属功能配件以及所需的材料、部件、工具、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51.16万m?/h。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3.4其他:3.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执照;3.4.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移动基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4.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3.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
其他: | 3.4.7 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若是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提供相关产品生产商的产品授权书,授权的生产商在本次招标中不得与被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39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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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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