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科院溶剂脱沥青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1主要技术规格:原料油进料单元工艺参数及要求:原料油进料流量:1000-2000g/h;溶剂进料单元工艺参数及要求:主溶剂比:2-6(m/m),预混溶剂比0.15-0.75(m/m),副溶剂比:0.5-1.5(m/m);抽提塔界面计:压差界面计,压差界面高度1000mm,量程5000pa,设有反冲洗管线;温控点:4个,上沉降段和下沉降段各2个,抽提部分1个;抽提塔温控点:5个,抽提段2个,沉降段3个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以内
交货数量: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1.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1.3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1.5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3.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拥有至少一个合同的溶剂萃取中试装置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资料可为发票或货物签收单或业绩确认函或安装调试确认单,货物签收单或业绩确认函或安装调试确认单需要双方公司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 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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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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