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2024年波分设备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河北银行2024年波分设备扩容项目 2.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1.3 交货地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在河北银行指定的地点完成。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河北银行已经投产使用一套华为波分设备,本次拟对该设备进行扩容,共采购6台波分设备,生产机房、同城灾备机房及生产移动机房各部署2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针对所投设备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个银行业实施案例,并提供案例证明(要求合同中的设备型号必须为所投设备的同系列产品,合同的甲方为银行或合同中明确注明供某家银行使用,合同乙方为投标人,合同中的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签章等要素清晰,齐全,以上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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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09:00 至 2024-11-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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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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