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接入系统设计报告、送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接入系统设计报告、送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接入系统设计报告、送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2.5 服 务 期:(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送审稿;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的报审工作,取得电网公司的批复文件。(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可研报告初稿;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可研报告评审工作。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及其他各专题报告(如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所必需)的编制,通过逐级评审,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报告修订,取得电网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正式的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批复意见;编制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可研报告,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出工程可研报告进行评审,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报告修订,取得审查意见;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外送线路核准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接入系统设计业绩或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出工程可研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如必要可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 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设计或送出工程可研工作相关业绩。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职工,并提供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