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5年安防监控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测井新疆分公司2025年安防监控维修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国企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对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品库、准东危险品库、基层各单位、野外基地的监控系统及安保技防设施维护。本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含劳务费、材料费、税费),最终以双方签认的实际工作量办理结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品库、准东危险品库、基层各单位、野外基地的监控系统及安保技防设施维护。

2.2 谈判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对新疆分公司克拉玛依危险品库、准东危险品库、基层各单位、野外基地的监控巡检系统及安保技防、物防设施维护,确保系统及设施正常运行;

服务标准:按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组织机构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财务报告的,应由供应商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控股、管理的两家及两家以上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1日16:00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内(登录后查看)获取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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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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