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港池疏浚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

1. 招标条件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港池疏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长144.6米,前沿线往港池148米范围内,东边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西边码头前沿线以45°向港池扩散,在至距前沿38米处,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施工面积约为26378㎡,维护浚深至前沿-8.1米,回旋水域-8.5米设计要求。原疏浚工程合同已经到期,须重新进行采购。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港池疏浚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前沿长144.6米,前沿线往港池148米范围内,东边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西边码头前沿线以45°向港池扩散,在至距前沿38米处,垂直前沿线延伸至航道边线,服务水域面积约面积26378㎡。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浚前扫海图,按以上的服务范围面积,疏浚至前沿-8.1米,回旋水域-8.5米的设计要求深度。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通知服务完成后一周时间内组织浚后扫海测量,测量结果如达到港池疏浚深度要求,则结束本服务。若出现疏浚深度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投标人须再进行服务,服务到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再进行补测,补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港口码头疏浚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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