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区域智能控制器及电气控制柜代加工采购-公告

2024-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

区域智能控制器及电

2、项目名称:区域智能控制器及电气控制柜代加工采购
3、最高控制价:人民币肆佰柒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478331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4、项目需求:区域智能控制器及电气控制柜代加工,预计 230 套,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18 个月,根据招标人安排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付期限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交换机、UPS)的相关认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所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

 

“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公告发布平台信息(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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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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