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及管理服务重新(2025)招标公告
2024-11-21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及管理服务(2025)重新招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固废,为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保证公司固废在收集、分类、暂存、处置等环节实现专业管理,避免环境污染,拟委托相关公司开展服务。
2.2招标范围:按照政府和公司要求对全公司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贮存;负责固废暂存场所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污泥干化装置的运行管理;负责外委处理废物的现场协调、物料装卸、沿途押送、包装耗材、内部手续办理;负责外送合佳威立雅小量废物的运输等工作。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厂区院内。
2.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标准:
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废物分类、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类;废物存放场所管理符合相关法律及标准规范要求,现场标识清晰、堆放整齐、记录齐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处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不少于三项单笔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发票)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3.5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在甲方厂区配置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操作服务人员17名(其中不少于2人有叉车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证N1),提供相关证书),提供7×24小时服务,随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提供承诺书);驻甲方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固废管理(提供服务合同及业主单位确认函扫描件)。
3.6 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专用于本项目的叉车不少于3台、挖掘机不少于2台(柴油车排放要求标准不低于国三);厂内废物运输车不少于3辆(柴油车排放要求标准不低于国五),提供设备图片及编号、行驶证、随车清单(或其他能证明排放要求标准的证明材料)。
3.7承诺要求:
3.7.1投标人应遵守业主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签订HSE合同,接受业主方的监督考核,合同期限内累计被考核分值高于20分,合同自动终止(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时承诺的项目参与人员确需更换的,需报业主审批同意。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的,将视为严重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其当年的承包商年度评价不合格,并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备案,将乙方的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向建设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构举报。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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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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