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酸检测相关仪器一批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2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GW2024-Sp84核酸检测相关仪器一批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项目名称:核酸检测相关仪器一批,采购预算:10万元,项目内容:采购需求:核酸检测相关仪器一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资格承诺函》。四、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五、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2)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11-27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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