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复烤车间真空回潮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楚雄卷烟厂复烤车间真空回潮机维修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复烤车间真空回潮机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对楚雄卷烟厂复烤车间三台真空回潮机进行维修,单台套真空机维修主要包括箱体前后翻转门系统、真空系统、底部加潮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等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完成后进行整体系统调试,确保三台真空回潮机系统运行高效稳定。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项目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
2.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备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进入现场实施,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具备生产条件。试运行三个月后完成项目验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项目的实施效果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①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②如有财务审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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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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