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旅投资全民经纪人服务集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11-22
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中旅投资全民经纪人服务集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1122010号
    根据项目进度,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旅投资全民经纪人服务集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L31000624FZ0012     项目名称: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中旅投资全民经纪人服务集采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内容和范围围绕引进中旅投资全民经纪人服务公司,由供应商向全国进行市场推广招募全民经纪人,为我司各项目提供所需的推荐购房服务,我司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供应商与全民经纪人为合作关系,待遇实行无底薪、服务费激励机制,每笔成交单以全民经纪人介绍意向客户上门、对接置业顾问接待并成交签约合同、客户付清全部合同款项为准,具体发放的市场推广服务费金额、时间等内容以我司认定为准。     交货期/工期:两年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不接受
     5.文件有效性: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6.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7.资质等级: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应具备满足此次招标范围的委托代征资质:
     ①提供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委托代征资质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体现评审关键信息。
     ②涉及投标人关联公司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的证明(关联关系需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同时提供关联公司所具备的有效期内的委托代征资质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体现评审关键信息。
     8.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2021年至2024年房地产企业全民经纪人业务服务业绩数量不得低于5份,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
     9.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地产公司提供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并且该类项目服务经验不得低于2年,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能体现从业年限的业绩证明及近6个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与中旅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未有过诉讼、仲裁史致使无法正常履约的记录;未有过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的记录;未有过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记录;未在中旅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2)不得违反以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内容,包括给予特定生产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提供承诺函)     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超过3个。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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