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铁原矿委托加工业务招标公告

2024-11-22

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铁原矿委托加工业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铁原矿委托加工业务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 。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估算金额26512.50万元(含税) 。

2.3服务周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原矿加工和原矿、精矿运输业务。(1)加工项目:工作内容为投标人负责将招标人提供的铁原矿按照对应的选矿金属回收率回收加工,由投标人自行投入设备设施,制定具体的回收方案,通过一定的选矿技术处理手段,最终提供给招标人质量合格的精矿产品(合格精矿具体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需求任务书》第4条)。(2)运输项目:① 原矿运输:投标人将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委外的露天铁原矿运输至投标人生产场地。装货地点为招标人露天采场,卸货地点为投标人生产场地。招标人承担10元/湿吨的原矿运输费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 精矿运输:投标人将加工合格的精矿运输至招标人矿区范围内指定场地。装货地点为投标人生产场地,卸货地点为招标人矿区范围内指定场地。招标人承担7.5元/湿吨的精矿运输费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需求任务书。2.5质量要求:投标人加工精矿质量按照含铁品位≥62.5%、二氧化硅≤7%进行控制,具体指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需求任务书》中加工技术指标、产品质量及工艺要求执行。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拥有合法合规独立的实体选矿厂(须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须拥有或与第三方合作具有合法合规的尾矿库(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者提供与具有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第三方合作的合同扫描件)。

3.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承诺中标后运输工作由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承担(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提供中标后运输工作由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承担承诺书)。

3.1.5未被宝武集团、昆钢公司、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1.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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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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