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4-11-22
1.招标条件     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库和《黄石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本项目招标人为黄石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冈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现有黄石长江大桥收费站西侧,向东穿过黄石收费站后沿老桥依次跨越黄石大道、长江、大堤路后顺接省道S201,止于黄冈市浠水县桥头六车道与八车道渐变段终点处。路线全长约3.725km。原黄石长江大桥为5跨一联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桥跨布置为162.5+3×245+162.5=1060m,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0m。为满足通航要求,解除大桥安全隐患,适应交通量发展需求,对大桥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方案为对主桥上部结构进行拆除重建,下部结构拆除3#、4#桥墩,原位改造利用1#、2#、5#、6#桥墩,新建1处主墩,3#、4#墩墩身、承台和桩基拆除至满足防洪和航道要求的标高。引桥现浇箱梁、预制T梁拆除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基础根据检测评估情况予以加固利用或拆除新建。改建后共设置特大桥2.58km/1座,中桥32m/1座,收费站1处,超限检测站1处。按设计速度80km/小时、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m标准建设。(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1、根据检测评估情况,黄石长江大桥目前为4类危桥,且涉及深水施工,拆除及新建过程安全风险较高。同时,大桥位于长江弯曲河道,通航条件复杂,桥位航运繁忙,中标人应根据现场建设条件,制定详细桥梁拆除方案、航道安全通航方案、环保应急方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确保本项目改扩建期间的桥梁结构安全及通航安全,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及通航保通方案。2、黄石长江公路大桥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5年建成通车,省政府批准收费期限为30年,已运营近29年,现由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中标人应与原经营单位友好协商改扩建相关事宜。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的投资人,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HSDQTZ-1标段。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如投资人不组建项目公司,则招标文件中与项目公司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经营性公路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HSDQTZ-1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31
合同估算价:310000.00万元   2.3其他:1、经营模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项目回报机制为完全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授予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项目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收费权和养护维修权。 ②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核准、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收费、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经营性公路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③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黄石市人民政府不向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家和湖北省政策规定执行。 ④本项目经营期分为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其中: 准备期:1年(自项目核准之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 建设期:1440日历天(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自项目开工日起(以本项目签发施工许可)至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本项目的收费运营期按30年计,实际收费期限以本项目投资人中标的收费年限,并经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为准。在经营期内,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经营期限。 ⑤项目资本金总额不少于估算总投资额的20%(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比例为准)。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必须为中标的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首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并在《投资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到位,剩余项目资本金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 2、其他: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b、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招标文件应明确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等项目招标投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一般应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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