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吉瑞市场停车场、香营街停车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2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区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吉瑞市场停车场、香营街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抚宁区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核准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骊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资本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骊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抚宁区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吉瑞市场停车场、香营街停车场改造工程)2.1.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2.1.3项目规模:抚宁区公共停车场及路侧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吉瑞市场停车场、香营街停车场改造工程)。本项目包含吉瑞市场停车场和香营街停车场两个停车场的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出入口管理系统、照明、监控、栏杆、灭火器等图纸范围内所要求工作内容等。2.1.4合同估算价:721345.26元2.1.5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计划工期:70天2.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1.7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招标(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只提供公司财务报表);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企业严重失信名单”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00:00至2024-11-2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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