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营中心高速扫描仪维保服务及耗材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11-22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规模:运营中心高速扫描仪维保服务及耗材项目(第2次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预算金额:22.5606万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或相应网页截图。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工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2.6本项目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2.7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7.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至少1项同类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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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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