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某部公寓区窗户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某部公寓区窗户改造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对三个公寓区内的部分房屋窗户进行改造更新,主要包括旧窗户的拆除,新窗户窗纱的更换,窗侧零星砌砖、墙面油漆修补、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对三个公寓区内的部分房屋窗户进行改造更新,主要包括旧窗户的拆除,新窗户窗纱的更换,窗侧零星砌砖、墙面油漆修补、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628462.2(元)。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628462.2元;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限价。
2.4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工程。
2.6其他:无。
2.7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应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完整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为准)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九)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及竣工验收报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登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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