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河北石家庄区域室内分布系统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24年河北石家庄区域室内分布系统施工采购项目拟确定合作供应商,为确定符合项目质量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进行采购。实际采购数量和时间由生产需求和具体订单决定。

1.2采购内容:

天线类型1、天线类型2安装调试,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运营商主设备安装:信源设备(包括楼顶站设备);2、局内配套传输线路施工、光缆熔接等;3、分布施工:皮基站设备(Lampsite、QCELL等)、光纤分布、无线直放站等设备、网线、馈线、漏缆、POI、无源器件、室内天线、外引天线(如射灯天线)、防雷及接地、电源配套、及材料的施工安装、调测、集成服务,配套辅材(其中包含站点内运营商信源RRU、光纤分布接入单元、拓展单元、远端覆盖单元、皮基站(Lampsite、QCELL等)等设备点的辅材采购及施工服务和物业谈判;4、室分直供电引入施工服务。高铁、地铁类等重点项目、一体化综合解决创新类项目除外。

1.2.1招标规模:人民币元1328210元(不含税)。

1.2.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1.2.3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328210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总价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黑名单信息要求:

(1)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30至2024年11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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