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污水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一、项目编号:SCJ
二、项目名称: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污水运输服务项目。
三、资金情况:一包:55万元;二包:4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2个包,拟采购服务商2名为乐山井研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污泥混合液、污水运输服务。一包:80%及60%含水率污泥转运;二包:污水及污泥混合液转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实行单价招标。
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结算运输数量×结算公里数。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截止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网站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7.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7.3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具有一般固废运输资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7.4 (一包:80%及60%含水率污泥转运)供应商须具有不少于4辆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重质量≥15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明确的核定载质量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照片(需能显示车牌号码)、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强制保险单等复印件】;
7.5(二包:污水及污泥混合液转运)供应商具有不少于4辆吸污车,核定载重质量需≥5.6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明确的核定载质量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照片(需能显示车牌号码)、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强制保险单等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无须佐证,以投标文件判断为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编制于投标文件中,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4年 11 月 22 日至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12 日10: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