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新增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1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T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新增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二个包,采购7台新能源养护车(3吨)、5台清扫车(18吨),本次采购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
4.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4.6质保期:整机5年(电池8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技术能力(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 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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