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甲烷传感器、煤矿分布式激光火情监测系统等物资采购(包3矿用液压注浆泵)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2本招标项目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甲烷传感器、煤矿分布式激光火情监测系统等物资采购(包3矿用液压注浆泵)(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甲烷传感器、煤矿分布式激光火情监测系统等物资采购(包3矿用液压注浆泵)(二次);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2.4 采购内容: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2.5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包号 |
货物名称(标段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3 |
矿用液压注浆泵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5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为本项目提供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供货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需要取得相关证件资质的必须取得有效证件资质。投标人须另行提供承诺:供货期间,保证必要的资质在有效期内(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有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与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 特殊资格要求:所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对需要提供煤安证、防爆证的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 - 11 -23 00:00 至 2024- 12 - 02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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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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