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南师范大学微电子电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校内招标公告

2024-1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微电子电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83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83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微电子电路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微电子电路测试系统采购,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交货期: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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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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