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晶圆激光开槽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晶圆激光开槽机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50万元
1.4最高限价:350万元
1.5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东南大学无锡校区
项目概况:集成电路学院采购晶圆激光开槽机1套,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 设备用途:可通过激光开槽实现晶圆表面介质层、金属层的可控去除,具有微米级的空间分辨率,同时具备保护胶涂布以及清洗能力。
(2) 可以加工直径为8英寸及12英寸的硅晶圆。
(3) 激光工作波长不高于355 nm。
(4) 槽底两侧可在开槽时同步形成向下方凹角,凹角深度不超过3 μm。
(5) 激光功率≥25 W。
(6) 激光脉宽≤10 ps。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1.7行业划分:工业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9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来购。
1.10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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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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