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品牌代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
一、 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品牌代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品牌代理服务供应商采购,中标人数量不多于4家(3家正选,1家备选),中标人合作资格有效期最长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期内预计投入金额54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内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品牌代理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否则需同时提供)。

2. 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中;(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招标人认定为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前3年指2021年至今,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供应商清退名单,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负面清单。

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1.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或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投标人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广州分行财务会计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13. 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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