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2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4 万元,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心血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 12 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封市中心血站院前急救培训教具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
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供应商资质
3.1.1 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或相关备案凭证的复印件。3.1.2 提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若被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1.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