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镍基合金粉末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镍基合金粉末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大庆市龙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镍基合金粉末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 2 名的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中标人按55%、第二名中标人按45%。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分批次送货,接到使用单位通知20日(含)以内送货。

2.4 交货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迎峰村龙兴石油机械公司库房。

2.5选商方式:用户根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3投标人须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并接受招标人实行随机现场抽样,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不合格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执行,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上述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承诺必须至少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含)以上。

3.5本次招标项目供货时间承诺必须至多为接到使用单位通知20日(含)以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供货时间承诺】。

3.6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具有CMA标识的与本次招标货物规格型号一致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对应的检验(检测)费发票;检验(检测)报告项目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且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化学成分要求和硬度要求【①报告的送检(委托)单位及生产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报告和发票的出具日期必须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③发票中必须注明与报告一致的样品规格型号;④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和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电子发票必须为彩色图片)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7:00:00至2024年11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4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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