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函件账单、信封委托印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5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函件账单、信封委托印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账单内页、信封、个性化单页的印制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服务期2年,采购预估金额90万元(含税)。

标包号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

*报价要求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服务期

1

印制服务

账单内页、信封、个性化单页的印制服务

统一折扣≤100%

90

2年

应答人根据产品限价表报出统一折扣,结算单价=最高限价×成交折扣。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3.应答人须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配合,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各项要求,4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在订单确认后4天内交货或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4.实物样品:应答人需提供实物样品一套,具体规格如下:

(1)账单

① 账单1:2号  80克双胶纸  双面双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② 账单2:2号  80克双胶纸  单面彩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③ 账单3:2号  80克双胶纸  双面彩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④ 账单4:5号  80克双胶纸  双面双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⑤ 账单5:5号  80克双胶纸  单面彩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⑥ 账单6:5号  80克双胶纸  双面彩色  100张(有连接刀线)

⑦ 账单7:5号  100克彩激纸  100张(有连接刀线)

(2)信封

① 5#、6#,100克、120克,2色、4色、8色的各提供100个。

② 7#、9#,100克、120克,2色、4色的各提供100个。

注:上述样品涉及到印刷内容的,各应答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但最终成交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成交后另行设计并制作小样,并经采购人认可后予以实施。

  1.    产品限价表: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门取件、印刷品设计排版(制作)、上门确定印刷小样、印刷、包装、并送达至采购人(或用户)指定地点、装卸、通过采购人及其指定人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三)服务期:2年。

(四)项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788号邮区中心局函件制作中心。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六、应答人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可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型项目合同业绩。

(五)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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