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仙游县发电有限公司兰石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更新及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仙游县发电有限公司兰石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更新及自动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仙游县发电有限公司兰石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更新及自动化改造项目

1批

详见磋商文件

720000.00

72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工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进口产品:不适用。

3.2节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

3.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

3.4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售后概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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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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