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站关于更新双视角手提行李安检机项目的谈判公告

2024-11-25

石家庄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站对更新双视角手提行李安检机项目采用谈判方式,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更新双视角手提行李安检机项目项目

二、发布途径

(登录后查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三)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类型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对进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违法失信名单、河北机场管理集团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代理商参与须具有针对本项目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提供制造商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则还需提供原制造商授权函),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提供授权函,并加盖双方公章)

(七)所投双视角手提行李安检机须取得到民航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业绩要求,提供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注明业绩起始日期,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参选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11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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