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海新河上游北龙凤明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1-25一、招标条件 | |||||||||||||
抚顺市东洲区海新河上游北龙凤明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备案。以东发改发【2024】10号、抚东住建初审【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抚顺市东洲区海新河上游北龙凤明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东洲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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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5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其它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3)EPC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网站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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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0: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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