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项目-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招标公告

2024-11-25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项目——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项目——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项目——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5、预算金额:约7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应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具有《企业年金基金资格管理证书》(如分公司投标,须出具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资格管理证书》)。

4.选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需具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本企业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6.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下午17:00)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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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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