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职业高中校舍及挡墙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职业高中校舍及挡墙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2199.00元

最高限价:1502199.00元

采购需求:校舍及挡墙改造,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