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2024-11-25本招标项目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4年水利工程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4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
2.2标段划分及其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壹个标段。
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工程、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临江河(海港引河-世纪大道)工程及其他纳入2024年度的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具体项目以实施为准。
2.3投资额:总投资额约2464万元,其中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投资额约1000万元、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投资额约1000万元、临江河(海港引河-世纪大道)工程投资额约464万元。
2.4时间要求:
2.4.1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出具过程检测数据;阶段验收、完工验收前的检测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出具阶段或完工检测报告。
2.4.2检测服务期限要求:约365日历天,实际自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完工验收完成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度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乙级资质)。
3.2企业业绩:近三年(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的连续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②一旦中标,拟派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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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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