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横沥镇垃圾中转站除尘、除臭、污水处理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1 |
横沥镇垃圾中转站除尘、除臭、污水处理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篇 |
221,250.00 |
本项目采购包1接受分公司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 不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该声明函作为响应文件的构成部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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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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