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豫西监狱医疗设备(DR)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自

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医疗设备(DR)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8000.00元;

最高限价:46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河南省豫西监狱医疗设备(DR)采购项目

468000.00

46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省豫西监狱医疗设备(DR)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采购1套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主要包含五分类动态数字探测器、高频高压发生器(自主研发并提供检验报告或发明专利)、X射线管组件、机架结构、图像处理系统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按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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