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舞台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舞台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2〕96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越江通道南侧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16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2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382平方米。项目属于多层建筑,包含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主要包括1800座歌剧厅、1500座音乐厅、500座小剧场中的舞台机械设备、舞台音视频设备、舞台灯光设备。。招标控制价256,026,231.5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18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舞台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类型: 设备;控制价:256026231.55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舞台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内容为舞台机械设备、舞台音视频设备、舞台灯光设备、预埋件等系统相关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相关配套设备用房安装工程等以及为完成本工程而进行的深化设计工作、设备采购运输、报关、检测检验、配套软件供应、编程、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前的维护和保养、备品备件、用户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的细目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2.7工期(交货期):1185 日历天,2028年3月2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8交货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越江通道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按实际年限提供,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3.4 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承诺函)3.5 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1月25日 2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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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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