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三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件吊装、现场运输及码头吊机管理招标公告

2024-11-2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三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件吊装、现场运输及码头吊机管理,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如下: 大件吊装:包括核岛钢衬里模块、核岛设备、核岛外部龙门架、环吊、穹顶、常规岛主行车、除氧器等设备吊装。不采用开顶法吊装主设备。 现场运输:包括核岛主设备、环吊、柴油机及油罐、常规岛主设备、主行车、除氧器、凝汽器等设备运输,以及增加核岛临时转运平台整体运输约3次。 码头吊机管理:鉴于现有的三澳核电厂一期码头吊机管理服务合同计划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6年7月,本项目拟接续设置码头吊机管理服务期限5年。

计划工期:
大件吊装:计划工期:15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5月31 日;
现场运输:计划工期14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10月 31日;
码头吊机管理:计划工期:18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31 年12月31日。

以上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含所有联合体成员,下同)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合体协议载明的分工安排分别相应具备以下资质。

大件吊装:须具备"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具备通用专业承包(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分项)资质。且承诺至少一台最大额定起重量600吨及以上的起重机常驻现场。

现场运输:须具备"电力大件运输总承包甲级资质"或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四级大型物件的运输。

3. 财务要求:提交2021-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自公司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已开工或已完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安排分别具备相应业绩。

大件吊装:具有使用1600吨及以上吊机且起重力矩不少于1.5万吨米的作业经验,同时具有电力行业百万千瓦级大件吊装施工业绩或近5年具有大中型项目(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的大件吊装业绩。

现场运输:具有百万千瓦级核电压水堆核电现场运输业绩,或近5年具有大中型项目(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的设备陆路运输业绩。且具有单件重量550吨及以上大件货物的相关运输经验。

5. 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及其母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在中广核集团内没有因为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电子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具有5年及以上担任大件吊装相关工程项目经理/副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派出。

(2)技术负责人: /
(3)其他人员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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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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