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督检查公示栏和宣传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5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6,000.00 元/套。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督检查公示栏和宣传栏采购项目,数量约56 套,具体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服务范围:采购人所辖各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点位所需公示栏和宣传栏的设计、制作、安装。
服务要求:包含整个公示栏和宣传栏外部主体框架详细设计,公示栏和宣传栏样式设计制作、安装、售后质保等内容。
服务标准: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规范。款式、颜色、工艺满足甲方招投标所提出的要求,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JT∕T 410-2022 规范。
服务地点:采购人所辖各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点位,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 年1 月25 日前至少完成由甲方指定的21 个的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点位的制作、安装。第二阶段:从春节假期结束后至4 月30 日前务必完成剩余服务区(停车区、加水站)点位的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 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 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 年期内任意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1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 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11 月25 日至2024 年11 月29 日,每天上午09:00 分至11:30分,下午14:30 分至17: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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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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