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4)招标公告
2024-11-26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采购人保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1个标包(第2-9标包中,投标人可对任意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入围2个标包,且同一服务团队人员只能服务1个标包)。 标包划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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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1年,如符合条件可续签,续约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2.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总所,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金融或保险行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类项目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开标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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