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6

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受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SXY……

三、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及调价机制:

收费标准: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费为30元/吨(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清运20元/吨)。其中泗交镇、祁家河乡由于运距较远,由特许经营企业清运的,由特许经营企业与当地协商具体收费标准。

调价机制:特许经营期间,国家、上级政府、本级政府对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有调整政策或标准的相应调整。

四、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考虑建筑垃圾运距远近和夏县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实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南区”和“夏县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北区”2个区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南区、北区各选定一家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根据实施机构赋予的特许经营权,投资并承担项目的可研、立项、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间,按照总体规划、分部实施、政府监督、企业运作的原则,政府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特许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处置建筑垃圾,并与建筑垃圾产生单位签订建筑垃圾处置协议,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①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产生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②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以东风大街为界分南区和北区,一标段为南区,包括东风大街以南、庙前镇、裴介镇、水头镇、泗交镇、禹王镇、瑶峰镇南区。 二标段为北区,包括东风大街以北、埝掌镇、南大里乡、祁家河乡、胡张乡、尉郭乡、工业园区、瑶峰镇北区。

③特许经营期限:36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35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没有处于受监控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算,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状态,经营活动未被中止;7.投标人如果是中央企业,还应提供其投资该项目不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证明或承诺。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9.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若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同时由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壹份报名后留存。)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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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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